私立幼儿园证件好办吗?
申请设立幼儿园,举办者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办报告、幼儿园章程、聘任教职工的资格证明、园舍和设施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的证明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证件。
教育行政部门对申请筹设幼儿园和申请设立幼儿园应当分别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核,并作出书面决定。对批准筹设的幼儿园,筹设期为1年,超过1年未申请正式设立的,原筹设批准文丧失效力。
设立幼儿园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必须要有自己的园名,有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固定园址和符合标准的园舍设备,有可靠的经费来源及稳定的信息来源。
2、园长及工作人员必须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3、符合当地幼儿园的布局。
4、民办幼儿园的审批按照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有关条例和当地的具体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5、幼儿园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名称中不得冠以“国际”“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幼儿园的外文名称应与其中文名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