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学校是什么学历?
技工学校是指以培养技师、高级技师、预备技师以及其他技术工人(中级技工、高级技工)为目标的教育机构。可分为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工学校三个层次,隶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是国家认定的学制教育,纳入国家人力资源开发计划。
技工学校毕业后的第一学历为中专毕业,相当于高中学历。毕业生主要面向中型企业的一线技术和生产岗位。学制三年。其后通过高等职业教育,可先后取得大专(高职)和本科的学历,且可以提前参加技师和高级技师鉴定。
2020年8月,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司召开的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视频会议上提出,未来将把技工院校培养中级工以上的工作定位调整为技师预备技师。
技工学校毕业生待遇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民教育振兴行动计划(1993—2000)》、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国家教委、劳动部、人事部、国务院原办公厅《关于技工学校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问题的若干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和原劳动部、人事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军队复员干部安置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技工学校毕业生在使用和待遇方面,享有同中专学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1、参加技工学校学习的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志愿兵、企业军转干部和下岗失业人员,其毕业后就业和各种待遇与技校其他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2、由劳动部门安置的复员干部,报考技工学校被录取的,毕业后安排在集体所有制企业就业,其工资、住房、福利等待遇与从其他渠道进入集体所有制企业工作的同条件人员相同。
3、对由劳动部门安置的复员干部,因岗位需要,经上级批准,可组织复员干部到与安置任务相适应的技工学校和专业技术培训机构学习。对学制在一年以上的,工资在原标准的基础上适当高套一级;技工学校毕业或专业技术培训结业后,其工资在原基础上再高套一级。
4、由劳动部门安置的复员干部,按政策规定,允许学什么,干什么,干以什么工资为准。其工资起点,由企业根据所从事工作的岗位按不低于原标准的原则确定。
5、复员干部通过再就业中心就业或自谋职业,在求职期间,安置地劳动部门根据其实际安置情况,在推荐就业中安排,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后,可组织复员干部到技工学校或专业技术培训机构进行短期的专业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学习。
6、按照劳动部、民政部、军委总政治部颁发的《城镇退役士兵定向安置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要求,接收城镇退役士兵的单位,应积极支持退伍战士进行各种技术培训、培训期间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按企业富余人员有关规定支付。对于参加劳动部门组织的技工学校学习一年以上的复员、退伍战士,其在学期间的工资在原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予以高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