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学校有哪些?
在我国,实施普通小学教育的机构是小学或初级小学。主要任务是完成幼儿的启蒙教育。1986年我国颁布和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我国实行的义务教育制度,分为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两个等级,初等教育的实施机构是小学。因此,无论从法律上讲还是实践中,小学都是我国实施初等教育的机构。
新中国成立前,普通小学一般分为初级小学和高级小学。初级小学,三年,旧时称为初等小学堂;高级小学,四年,旧时称为高等小学堂。高级小学堂毕业生可升入中学堂或师范学堂。一般城市和发达地区都有一部分毕业生升入中学,而在广大农村和落后的边远地区,小学毕业后极少有升中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行小学义务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切实措施,使大批学龄儿童能够就近入学,并在当地接受法定的义务教育年限,即受完小学和规定年限的初等教育。1986年修订和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实施初等教育的机构规定为“小学”或“初级小学”。随着立法的实施,原来还在使用的小学的等级名称已被废除。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地区的小学,仍一般为五年制;未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地区的小学,为四年制;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地区的小学,为六年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