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处分有哪些?
学校处分指学生在不同年级,因学习及违反纪律等方面的问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五种处分。五级处分中,除开除学籍处分外,都有时限规定,在一定期限之后可以撤销。处分、撤销处分都记入学生档案。给予学生处分,要经学校行政会议决定,并要填写处分登记表,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受各种处分的学生,在未撤销处分之前都不得升级。留校察看以下处分一般留级察看一年,一年内经过努力、达到升级标准的,可以升级;达不到标准的给予留级。开除学籍的永远不能升级。
有五种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规定或参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反党反人民言论和行动者;组织和煽动闹事,宣传不法行为者;组织和参与非法宗教、气功组织以及其他非法的社团组织活动者;偷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赌博、酗酒、打架斗殴、吸毒、贩毒、传播淫秽物品以及有其他非法行为者,生活作风不正、道德品质败坏者;破坏公共财物,严重违反学校规定者。学生有上述五类情况之一,学校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的警告;屡教不改的,给予记过;屡教不改的,给予留校察看;屡教不改的,给予开除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