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学校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教育的规定制定并实施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2)改善办学条件,维护学校基本设施的安全和完好,按标准配置教学、体育、卫生、生活、安全等辅助设施和仪器设备;
(3)加强校园和周边环境的治安管理,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生校园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应当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安全防护和疏散、自救、互救,妥善处置,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保护校园治安秩序,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4)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经费使用、管理的规定管理和使用教育经费;
(5)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做好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修养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建立和谐的校园人际关系;
(6)按照规定收费、报费和使用校服、教辅资料、教学用具等,为学生提供劳动、生活和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服务;
(7)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