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节是什么生肖?
“五一”国际劳动节又称“世界劳动节”、“国际示威游行日”,源于美国芝加哥城的工人大罢工。1886年5月1日,芝加哥的20多万工人为争取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而举行大罢工,经过艰苦的斗争,工人们终于赢得了胜利。 为纪念这次伟大的工人运动,1889年7月,由恩格斯领导的第二国际在巴黎召开代表大会,宣布将每年的五月一日定为国际劳动节。 建国后,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将每年的劳动节改为选出人大代表的日期。
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以法定节日的形式把每年农历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列入其中,并规定“五一”国际劳动节放一天假。 “五一”期间,北京各大公园免费开放,景区人气火爆。(来源:新华网)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人们对于假期的要求已经不再局限于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以及随后的“调休”。从2013年开始,除了五一、国庆和春节这三个法定节假日外,清明、端午和中秋也相继入选“小长假”名单。
时至今日,我国法定节假日已增至七种。随着2014年“五一”“十一”两连休,再加上过年前后两个长假,人们可以自由安排自己的出行时间,享受到更多的休假福利。 但你或许不知道,我们目前的“休假制度”其实是有“前身”的——它就是“年休假制”。
早在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从而正式确立了带薪年假制度。根据该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5天、10天、15天的具体假期比例,则依据职员的职级而定。 虽然名称不同,但如今的年假与之前的“探亲假”制度一脉相承。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实施职工探亲待遇制度。根据这一制度,凡是在异地工作的公民,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即可享受探亲假,探望远行的亲人。当时的探亲假分为探望父母和探望配偶两种,其中探望父母的规定如下:
职工探望父母的假期为每次30天,一年两次,共60天。对特别遥远的职工,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分段返回,每段间隔一段时间。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我国的探亲假制度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新的《职工探亲假规定》。新的规定中,将探亲对象扩大到子女和父母,并将原规定中的“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一次假,往返一次的时间按双程计算”,修改为“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给予假期一次,一般为30天,有特殊情况的,可根据路程远近适当延长假期”,同时取消了“特殊情况”的可操作性条款及其对应的待遇。
如今,春节假期已跻身我国法定节假日的行列,元旦、清明、端午、中秋等中国传统节日也都迎来属于自己的假期。在即将到来的新的一年里,我们有望见到更多“假日清单”上的新面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