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2016年涨多少?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一)基础养老金标准 以全国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为基数,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截至2013年末,全国共有城镇职工和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共计37559万人(其中职工3.69亿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比2012年末增加1593万人;全年共发放养老金2080亿元,比2012年减少153亿元。 同期,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实际增长9.7%。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1、本意见实施之前参保的,个人账户规模调整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例如,某职工工资率为每月800元,则每个月个人缴费800*8%=64元,每年768元。
2、本意见实施后参保且缴费年限超过十五年,个人账户规模达到或超过十五年的部分,可调至个人账户余额。 对缴费年限较长且缴费基数较高的参保人,其个人账户积累较多,甚至高于统筹账户,最终拿到的养老金也会较高。
(三)过渡性养老金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确定一个过渡性养老金。 具体标准为: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总额除以各地规定的计发系数计算出累积数额,再换算为一年期的基本养老金,加上这一年度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就是该人员退休时应当享受的过渡性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