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双方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依据相关规定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答复。 如果双方对于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约定清楚,然后前往民政局办理;否则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在法院判决之前,双方还是夫妻,判决生效后,才能解除夫妻关系。
那么离婚需要带什么去法院呢?一般带上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即可。部分法院可能会要求提供户口本及复印件、子女出生证或户口本,具体以法院要求的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非户口所在地有住房的需要带上产权证明(不动产证)原件与复印件。
一、离婚怎么办理手续/步骤
1.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双方户口本、身份证
3.两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4.户口簿上婚姻状况应与身份证婚姻状况一致
5.提交结婚证
6.婚姻登记员审核材料
7.颁发离婚证 二、离婚手续具体程序如何办理
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的申请人进行审查,询问相关情况,并进行笔录,记录在案。
3.登记: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放离婚证,并在离婚证上注明离婚后适用期限一年,到期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重新核发离婚证的,离婚证失效。
4.补发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经核准相关权利义务关系后,应当分别制作注销夫(妻)关系证明书发给当事人。当事人在一年内申请复婚时,婚姻登记机关要收回这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