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多点执业2016?
昨天,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公布了《关于推进合理用药示范医院建设的批复》(下称《批复》); 《批复》中指出,“在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前提下,允许医疗机构适当开展市场化运作”、“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推动药学服务社会化”并“支持药师多点执业或兼职”! 这意味着国家层面正式同意了医药代表转型为药师、执业药师从事合规的药学服务,也首次批准了药师(包括执业药师)可以多点执业或者兼职的意见。
根据《批复》,作为试点建设的30家合理用药示范医院,除要探索完善药品采购供应机制之外,还应重点研究解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以及探索医药分开的体制机制,同时建设标准化药房,实现药房管理、处方调剂、药物采购供应信息化。
值得一提的是,《批复》中还特别提到,要加强对示范医院的监管,确保合理用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对于目前医药界和医学界普遍关心的“药师(含执业药师)是否具备开处方权”的问题,《批复》并未明确表态。 但考虑到此前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曾下发的《关于做好当前药品零售企业审批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出,执业药师通过远程审方的方式为药店提供药品咨询服务,其所提供的药品信息应当是真实的、合理的、准确的,并对消费者负责。 我们可理解为执业药师通过规范化的途径(如远程审方系统)提供的药学服务是合法且受保护的。 如果今后进一步出台相关政策,药师(含执业药师)的处方权问题或将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