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过年哪天算加班?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三天; 清明,清明节放假一天(4月5日); 五月端午,端午节放假二天(5月28日、29日); 中秋,中秋节放假一天(9月15日); 重阳,重阳节放假一天(10月13日); 元旦,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腊月二十三,小年(北方)或除夕(南方)前一天晚上放假一晚。 2017年春节从2月3日开始放假,到2月6日结束,一共放假3天。 2月3日(腊月廿四):除夕 2月4日(腊月廿五):春节 2月6日(正月初三):节后上班 所以题主的情况应该属于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加班,按照法定节假日的三倍工资计算。
另外据我所知,目前大多数公司给员工计算的节假日加班都是按照300%的基数计算,也就是以日基本工资/8小时*1.3来计算,这种算法是符合规定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单位是以平均月薪/21.75来计算加班费的,那么就是违法的!因为月计薪天数应该是21.75*8=174,而不是21.75。
以上,望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