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7年涨工资吗?
刚刚在人社局官网看到了通知 江苏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20元,二类地区调整为1830元; 三类地区调整为1650元。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调整为19.5元、二类地区调整为17.7元、三类地区调整为16元。 同时,我省还调整了失业保险金标准,其中,一类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1836元,二类地区为1648元,三类地区为1460元。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江苏省实施办法》(苏人社规[2018]1号)的规定,今年全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根据省有关规定,职工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因工负伤停止发放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发给的伤残津贴,以及工伤退休人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发给的护理费,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