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2017年失业金多少?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9号)文件规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
一、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积累额/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适用于‘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山东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995年底前累计缴费年限×1.2% 其中,1995年底前本市连续参保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的,其1995年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0.8%的基础养老金;本市连续参保且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其1995年前缴费年限不予计算。
注:由于目前尚未公布全省2016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因此暂无法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