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不是不再免税?

牛文涛牛文涛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对,是的呢。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完善增值税消费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应缴纳增值税,由税务部门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可以选择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自行开票的纳税人可以直接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选择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仍由相关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代开。 也就是说自2018年5月1日开始,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由原来按月申报缴纳改为按季申报缴纳了。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二)农、林、牧、渔业……(五)属于国家规定的公益性团体,且收入全部用于公益事业的。 根据上述条款,只要纳税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免征增值税:

1.从事农业生产的纳税人销售自有住房、农民自建自住住房。

2.从事蔬菜、水果、水产品等农产品批发业务的纳税人收购蔬菜、水果、水产品等农产品。

3.从事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饲料。

4.从事动物防疫、检疫的机构提供的疫苗、药品。

5.铁路运输企业开展货运业务取得的货运代理收入。

6.金融资产,如金融机构开展的融资顾问服务、贷款中介服务及以客户为中心的金融服务。

7.保险资产,包括保险公司及保险代理机构提供的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产品。

8.建筑资产的租赁收入。

9.市政、公用事业资产所提供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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