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低保会降低吗?
我是山东临沂的,我父母48岁无业在家,有一残疾妹妹,去年办的低保,一个月两千左右吧。今年突然说我们收入过高取消我们的资格,让我们把今年的补差款退回来!可是我们根本没有能力挣钱啊,家里所有开销都是我妈在街道上打零工挣的钱(1500块左右),我爸有脑梗塞一直再吃药,还有糖尿病,我妹妹残疾一直在治但是没有起色。他们家就我一个女儿从小照顾他们到现在,我有自己的家孩子也小需要人照顾没办法出去工作。我向有关部门反应过但是一直没有解决!我想问问你们像我这种情况怎么办?难道真的就只能认命了吗?
回答:这位知友你遇到的这个问题是很多地区存在的普遍问题,这就是现在国家执行的低保标准太低了,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相比明显偏低;和原来实行的食品券、粮油票补助的办法相比,虽然取消了票证,改为现金补贴,但金额远远不够,所以导致很多应该享受低保的人因钱少而放弃申请,已经享受低保的待遇的人生活质量得不到提高。 就拿我所在的城市为例,2016年开始执行农村最低补差标准为每人每月370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补差标准为每人每月490元。但是按照目前的物价,一个人的最低保障额度根本不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以吃为主,一个月三百多块钱,吃粗粮、没有肉、顿顿咸菜的话可以,要是想吃好点,这个费用肯定不够。另外,现在城乡低保标准都是按年度调整的,明年就会更高一些。 如果单单因为这个原因让你失去了领取低保的资格,那是相当可惜的,因为低保资金的来源是征收的税收,属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你应该重新申请办理,说明你的实际情况,我相信会得到合理的解决的。
但是如果仅仅是由于家庭收入超过了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暂时不能领取到低保金,那也算是合理合规的,毕竟低保资金有限,要保障最需要照顾的人群先得到补偿。等到你家实在是没有办法维持生计的时候,你可以再次申请,或许那个时候国家的财政状况会更好一些。 作为社会最底层的群众,确实生活很难,希望有关领导能够考虑多增加一点低保金额,让每一个贫困的家庭都有饭吃、有衣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