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几月份报名?
2012年中小学秋季开学时间确定,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社厅、自治区编办、省物价局、省事业单位管理局《关于自治区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标准化有关事项的通知》(新教规[2012]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普通中小学聘任公办教师有关规定的通知》(新教发[2012]56号)等文件精神,全区普通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2012年秋季开学时间确定。
1.学校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后勤服务人员实行春季、秋季两学期制,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秋季学期开学时间为9月1日。特殊教育学校按实际情况确定开学时间。2.新疆区域内的少数民族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含学前双语教育)学期时间执行自治区统一规定,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无假期往返。非少数民族儿童、少年在区内接受义务教育(含学前双语教育)可在学期中途自愿休学,但必须在学年结束时参加期末考试。3.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2013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为3月1日。2013年春季学期开学后,学生放学费75天假(具体日期按学校规定),5月26日开始上课。4.中等职业学校2013年1月15日至2月28日放寒假,3月1日报到上课(有特殊情况的可采取上课实践两不误的轮训方式)。5.不得提前开学,不得占用节假日补课,不准擅自设立社会实践、军事训练、研学旅行等各种名目的补课,对违规补课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