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家庭情况怎么填?
入学登记表 (1)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龄: (2)家庭情况:姓名: 亲属关系: 年龄: 所在顺序: 与户主关系: 居住时间: (3)就读学校: 申请入学生: (4)申请理由: 父母亲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意见(5)经办人意见: (6)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盖章确认: 年月日(7)县教育局审批意见: 县(市、区)教育局教学研究工作: 年月日 入学登记需要监护人如实填写,需要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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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离异,有抚养权的一方签字(父)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或证明离婚效力的有关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判决书。
2、父母双亡,提供街道证明、派出所证明或提供独生子女证。
3、父母一方在服刑,监护人应为父母一方,并注明其服刑监狱地点、刑期。
入学条件
1、小学入学登记年龄在年满6周岁,有学习能力,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户籍在温州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加工区)。
3、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正式常住户口(不含集体户口)。
4、适龄儿童实际住所地在本区。实际住所地为温州市区普通住宅,实际居住一人以上(含一人),居住时间一年以上(含一年)。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儿童,年满6周岁,具备学习能力的,应当入学。
温馨提示
1、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适龄儿童到校办理。儿童本人到校办理登记,需提供儿童本人《居民户口簿》和《出生地证明》(原籍预防接种卡)等相关材料。
2、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效维护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确保在校儿童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