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幼儿园要注意什么?

毋涵夕毋涵夕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场地符合标准

幼儿园应当设置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环保、卫生要求的区域,不得设置在污染区、危险区、人口密集区域等不适宜区域。应当有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的园舍、场地、设施、设备(室内人均面积不低于0.33平方米、户外人均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活动的室内外人均面积共计不低于7平方米;室内建筑用房符合规范要求,至少有1间完整的活动室(层高不低于3米);有1个不少于60(30)平方米的活动场地;有满足活动需求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及必要的教学和生活用品)。举办者应当提供健康、安全、卫生的接送条件,有条件的可以配备客车或者校车接送幼儿。

2、举办者符合法定条件

个人、社会组织和企业等社会力量可以出资举办民办幼儿园。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规定的举办条件,其举办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3、幼儿园名称规范

民办幼儿园名称由“行政区划名(一般以设区市或县、区名称作为行政区划名)”“幼儿园”“字号”“办学属性”等规范表述词语构成。行政区划名以举办者登记住所地为准;“字号”字数不超过10个。

有多个校区的幼儿园(在同一地设区市或县、区行政区域内且办学地点不同的),不得在幼儿园名称中标注“总园”等字样,可在幼儿园名称中标注“分园”字样来注明办学校区。

4、党组织建设同步

《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民办学校,都要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联合建立党组织;暂时没有党员的,应当以党建带群建,积极选派党员干部入驻民办学校,以群团组织工作带动党组织组建工作。在筹备设立民办幼儿园的申请报告中,应包含党组织组建情况和发展党员计划,正式批准筹设的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申请正式设立的报告中,应当报告党组织组建情况。

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当向拟设立幼儿园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管理。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