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有营业执照吗?
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 education 发展规划;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纳入所在地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
审批机关应当根据本级行政区域内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 actual situations,按照本法规定的条件审批设立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设立民办学校,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 四)属于捐赠性质的资产的证明文件。
其中申办公益性民办学校的,还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拟任董事、理事或者校务委员会成员、校长的身份证 明、简历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材料; (二)拟定的本单位章程。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前款第三 项、第四项规定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