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个人医保缴费多少?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9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快印发农村信用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金〔2013〕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参保对象与范围 凡具有当地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都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章 参保登记 一、登记手续 新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县级人社部门审批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发放通知书,并将上述材料归档备案。 二、登记程序 以行政村或社区居民小组为单位集中采集信息一录入系统审核—确认缴费额度核算待遇水平—打印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复核—县社保机构审核批准后,参保人员本人签字并留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复印件,作为今后享受养老金的证据。
第三章 个人缴费 一、缴费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目前,我省的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纳保费。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缴费标准。 二、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年缴纳,由参保人自主选择就近银行代收。
三、缴费凭证 银行凭证件办理代扣,并出具相应缴费证明,交由村(居)委会代为报送至乡镇劳保所,劳保所核对无误后交社保经办机构复核登记。
第四章 基金管理 一、基金来源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及其他收入等。 二、基金使用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单独列账,专款专用。
第五章 待遇申领 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领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领基本养老金;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补缴至15年,但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30年。
第六章 身份核定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 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手续;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将城乡养老关系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