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2018年修宪?
我天朝有个传统,叫作“修宪而不改宪”。 这次修改宪法其实就两个内容,一个是将国家指导思想中的“四个坚持”改成“三个坚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另一个是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数由59人增加到75人。
这两个内容看起来好像挺重要,但其实都不涉及根本政治制度——党领导还是西方多党制;人民代表大会还是议会民主制。因为无论怎样改,它们都是“表相”问题而不是本质性问题。只要我们不改宪,这种表面上的东西怎么改都好说——我们既不会真的实行西方的多党制,也不会真的搞议会民主制;只要不撕破脸,这些表面上的东西怎么改都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完全可以改为“坚持中共对政府的领导”——反正不是指西方那种多党制下的所谓“领导”。
至于人大的人数嘛,本来就不可能按真正的议会民主制来成立,所以增加一点又有什么? 至于有些人说这是向苏联模式靠拢,我劝这些人好好读点书。苏维埃联盟是工农兵代表大会制的,这种体制在理论上当然不如议会民主制那么“先进”,但它是一种“以党治国”的体制而非“以政府治国”的体制。人民代表大会本质上就是代表会议,它本身并不产生行政权力(立法权与司法审查权除外),而苏维埃代表的选举和产生方式又决定了它是真正反映广大民众心声的代议机构。如果说社会主义中国还有什么是向苏联靠近的话,那只能是这种接近于原始的直接民主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