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的幼儿园能接手吗?
由于工作调动,需要带着孩子一起跟丈夫去生活。孩子的幼儿园就在我们的新居所附近,为了孩子上学方便,便想着把孩子现在就读的幼儿园转为我的名下来读。查阅资料时发现,现在这间幼儿园的创办者因个人原因为更好的发展将这一间幼儿园进行转让。在和园方负责人进行咨询和洽谈后,负责人对我们所提出的问题均给予了回复,但是其具体转出的原因和转手的性质却未能告知。因之前没有过相关的经验和了解,所以向专业人士进行询问。
律师指导:
1、幼儿园是事业单位,其经营权不能随意转让。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有关规定,事业单位的经营权不得转让。幼儿园属于学前教育机构,根据有关法规幼儿园须举办者独资或者由事业单位法人依法登记注册。幼儿园一旦上市或者发生私产继承,法律关系将会发生性质的变化,幼儿园举办者的身份也随之发生了变更,将不具备幼儿园举办人的资格。
如果私人的资产分割等情况发生变动时,应当向教育部门申报。另外,个人不得私自租赁从事学前教育机构的场所。
2、签订协议要约定具体、明确的条款。
在了解办理转园的相关政策和程序后,家长可直接与幼儿园园长或有关管理人员面谈商定。在转让协议上也应明确、具体的约定转让的客体、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家长在幼儿园转让协议上还应签章确认,协议内容尽可能详细,转、受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明确,还有违约责任要写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