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幼儿园怎么收费?
成都幼儿园实行分类管理、分级指导,收费标准分别由市级、区(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抄送同级价格、财政部门。
公办幼儿园
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按照质价相符、非营利性原则确定,并根据办园成本、办园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经济发展水平和补贴水平等情况适时调整,分设三档:
1、一级幼儿园为:保育教育费:400元/月/生,伙食费:30元/天/生;
2、二级幼儿园为:保育教育费:360元/月/生,伙食费:27元/天/生;
3、三级幼儿园为:保育教育费:320元/月/生,伙食费:24元/天/生。
民办幼儿园
保教费标准由幼儿园自主决定,报审批(登记)机关备案后执行。民办幼儿园在招生前应当将收 费(包括报名费、位置费、赞助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布。
幼儿园代收、服务性收费坚持自愿、非营利原则。
幼儿园不得对入园幼儿开设特色班、实验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等形式收取费用。
幼儿在园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幼儿园应建立相应制度予以保障。幼儿园不得以开设实验班、民办学校,不得在非税收入票证、非现金结帐和现金管理等方面违规操作、幼儿园等级评定和设置示范性托幼机构为由,违规加收各项“建设费”和强制收取赞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