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幼儿园证需要什么?
个人申请办幼儿园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新建、改扩建的幼儿园园舍须经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查验合格;利用其他建筑举办幼儿园的,须取得公安消防部门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2、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10名以上身体健康、持有《学前教育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拟任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以及保健人员,且符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北京市幼儿园一日活动基本规范》的要求;申办园全职园长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受过幼儿师范学校或幼儿教育专业培训,有 2 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年龄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幼儿园园长培训合格证书。
3、举办幼儿园应当符合本市和所在区县有关幼儿园设置规划和管理的规定。
4、举办幼儿园应当符合《北京市幼儿园办学基本标准(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