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元旦三薪几天?
2016年元旦假期为1月1日至3日,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3倍工资,双休日加班的,应支付2倍工资。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分别按照不低于日工资基数或小时工资基数的300%、2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代替加班工资。 日工资基数=当月工资除以法定工作日数;小时工资基数=当月工资除以(21.75×8)。 以一个正常月计,员工工作21.75天,每天8个小时,共174小时。
法定节日休假一天,双休日加班两天(平时每周只能加两天班)。若以底薪2020元计算,则元旦假期间三天,公司应支付3倍工资的加班费为606元;双休日两天加班工资为348元。合计954元。
如果企业按照上述法规执行,则没有任何问题。但事实却并非如此。很多企业的做法是,元旦放假期间全部算作法定节假日,一律不支付工资,而双休日的两天用调休来替代,只给1天的休息。这样,不仅员工的实际收入没有增加,而且还在本来就少的情况下减少了一天。
这种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实际上起到了变相降薪的作用,员工是可以通过劳动监察等部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 但实践中,有些企业还不仅仅是少发一天的工资,而是多发了工资,再让劳动者补回去!比如,一个月薪水5000的员工,本来应该在元旦前后拿到5000元的报酬,但公司故意在12月份多发2000元,然后在1月份再以调休的名义扣除2000元。
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就应该让公司及时发放拖欠的工资,然后补足节假日和工作日的工资差额部分。 如果单位以“年终奖”“季度奖”“年度奖”等名义预先发给劳动者的,应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