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企业退休2017年工资怎么涨?
从沈阳市人社局获悉,沈阳市今年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标准。 这次调整的范围是,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在岗及退职人员。
据介绍,此次待遇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方法。在普遍调整基础上适当加大倾斜调整力度,以体现对高龄人员的关怀。 在普遍调整方面,一是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9元基本养老金;二是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群体再给予适当倾斜调整:对于2016年12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对于新中国成立前参军的离退休老人、原享受军队津贴的复员军人,以及建国后参加过革命战争的离退休老同志,根据其工作年限长短确定不同的增发标准,工作满40年的每年增发85元,不满40年的每年增发70元。
为了减轻低收入群体负担,本次调整还考虑到了辽宁省内不同地区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的情况,对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月分别增加5元和4元的基本养老金。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国家规定的统筹项目和标准上调幅度还未最终确认,因此以上调整办法中所涉及各项数字均为暂估金额。待国家明确政策规定后,再由辽宁省、市人社部门按规定详细测算,制定具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