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底薪多少?
根据深圳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公布2016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离岗职工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告》, 2016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3479元/年(6956.6元/月),全市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3114元/年(4426元/月)。 所以,按照上述文件,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自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算”;以及《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从上述条款可以看出,一般只有离职原因是非本人意愿的情况下,才涉及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如果不是出于本人的主观意愿导致的失业,则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比如被迫辞职的(例如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或劳动保护导致员工被迫辞职的)、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等情形。 而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离职的,比如因为自身能力不足被辞退的、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申请的,则不属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范围之内。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对于是否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词的时候,就可以参照上述平均工资标准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