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经营者吗?
学校是否属于企业性质,一直都存在极大的争议。有的人认为学校是教育行业,是社会的一方净土,是区别于企业之外的“非营利组织”,不该算做企业。但是,按照最新的规定,从2017年9月开始,公立学校也算做企业了。那这是不是意味着,学校是该纳入企业范畴了?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了《关于加快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文件明确指出:“到2022年,全国职业院校民办学校达到1200所左右,职业教育在校生总规模不低于4000万人。”同时,国家还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校企合作成效明显的职业教育院校。这意味着,我国的职业院校在进行改革,朝着企业化方向迈进。
诚然,让职业院校朝着企业化方向改制是一大进步,在此之前,我国绝大部分职业院校的教师和管理者仍然有着很浓厚的“公务员”思维,教育模式相对僵化,没有突出自己的职业特色,学生同样被认为是在接受“普通教育”,与将来的就业实际严重脱节。
然而,很多有识之士仍然认为,既然未来的职业院校一定是企业化改制,那么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政府直接购买服务,而不是完全交由市场来运作,因为现在的企业大多着眼于短期利益,没有为未来考虑的责任心与使命感,如果由企业来管理职业院校,很可能把我国的职业院校带入歧途。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沃土,是社会主义的缔造者,如果连学校这样一种特殊的非营利组织都可以算做企业了,那岂不是连宗教也能够归入企业行列了?所以,一些有识之士仍旧认为学校是不能算做企业的。
但是,现在的学生与家长都有了一种把学校看成企业的倾向,很多家长从学生一进学校就开始盘算,学生之间有没有垄断性的“小团体”?如果进不了“小团体”是不是会影响将来的成绩?如果成绩不行是不是就会“毕不了业”?甚至于,一些学校实行的“捆绑式”评价甚至“竞赛倒排”式评价,把各方面并不突出的学生归入“最不突出”之列,要求这些学生让家长写文章揭发自己的过失与缺点,并作为“勤工俭学”的“项目”强制要求完成,完成得不好直接一票否决,强制学生参与一些没有意义的劳动甚至“科研”,强制进行不考出的“考试”甚至“暗考”,强制让一些学生把没有出版的“论文”当成“著作出版”,进而把学生们分成不同的等级甚至几等几级,严重的把学生推向了自杀的悬崖……
所有这些“企业化”的举措,不仅剥夺了青少年应有的学习兴趣与快乐,更剥夺了他们应有的“人的精神自由”,把学校办成了一些人的“独立王国”甚至“腐败基地”,这样的“企业化”是不是真正的素质教育与高质量发展了呢?
作为非营利组织的学校,更应该具有相应的社会责任,做好未成年人道德培养、智力训练和社会实践为主的工作,成为服务社会、培养人才的“世外桃源”与“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