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扶贫规划几条?
中央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 落实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明确扶贫主体责任、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监管等八项要求。 对今年脱贫攻坚任务再动员、再部署的同时,《通知》也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通知》,中央各部门要对本行业扶贫工作负总责,确保行业政策和资金项目真正落实到贫困县和贫困村;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省脱贫攻坚战负总责,对贫困发生率高于3%的县和重点贫困村实行“一对一”定点包帮,并确定省级领导责任人。
《通知》提出,要着力抓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基础建设、生态环境整治等5个方面。 在确保精准识贫基础上,着力推进产业脱贫,通过发展特色产业、资产收益等项目,带动贫困户增收。在劳动密集型行业优先安排贫困群众就业创业,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贴息支持。
同时,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和建设力度,确保搬迁群众稳定脱贫;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消除贫困人口安全隐患,提高小康质量。此外还要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改善贫困地区环境质量。 用足用好现有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是此次《通知》的重点内容之一。
《通知》强调,要严格标准、规范流程、加强管理,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和质量。要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要在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的基础上,由有关部门记入其个人信用记录,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有关网站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