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管理工作有哪些?
1、幼儿园保育、教育学龄前儿童的教师叫“幼儿教师”。根据规定,担任幼儿教育工作必须具备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其他大学应往届毕业生申请幼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中专)或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热爱幼教工作,身体健康,口齿清楚。教师承担教育工作,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遵守相应的纪律,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
2、幼儿园教育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幼儿园教师的工作内容包罗万象:班主任工作:管理班组,规划班级工作,协调班级与班级间的活动;教师保教工作: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等幼儿学习生活各个环节的教育和照料;日常工作:填写各种记录,填写各种表单等;家长工作:与家长沟通、交流,向家长反馈幼儿在园的情况,组织与开展园内外活动等;参与班级的硬件管理、班级的环境布置、各种游戏材料的提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