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办理休学容易么?
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或符合赴国(境)外学习、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其他情形,可申请休学。学生休学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休学。
学生休学要填写《休学申请表》,写明休学事由,并附上相关依据材料,经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处逐级审核,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方能休学。学院须将批准后的申请表一份存学生所在院教务科,一份存学生处,一份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一份由学生本人留存。学生应在申请批准后一周内办理归宿手续离校,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
学生休学以一学年为期(因病经学校批准可连续申请两年),累计不得超过两年(本专科学生)。学生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学校不承担因病因事发生意外伤害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学生应当于学期开学后三周内提出复学申请,因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须向学校提交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其疾病已痊愈,并经学校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