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怎么管理?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应当不对外承包,必须对外承包的,承包方经营者的资格要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择优选定。承包协议中应当包含食品安全的内容,对承包经营者的安全责任等事项做出明确约定,以保证食品安全。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依法持证上岗,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建立从业人员培训、健康管理制度,以及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供货商备案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并按照要求进行备案。
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对每餐次供应的食品成品进行留样,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建立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
严格进货验收,严禁采购证照不全和来源不明的食品及相关产品。严禁供应隔餐的剩饭剩菜,严禁外购熟食直接供应。
学校周边的餐馆、商店、小卖部、小食品店以及辣条、豆腐脑等流动小摊点,是学生可能主要的就餐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