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率乘法原理考研?
对乘法的理解错了,这两个事件是加法的关系而不是乘法关系。 举个栗子:抛硬币10次,出现正面5次;又抛一次,出现正面的概率一定是1/2吗?(出现正反面的状态数一样多吗)?显然不可能,因为上一次的抛硬币的结果会对这一次产生影响啊!如果上次出现了反面,那么这次出现正面的概率就增大;反之,出现反面的概率就更大了。 这其实是把两个不独立的事件求概率的问题错误当成了独立事件发生概率相乘的问题。在计算两个事件的联合概率时不能忘了二者之间的联系,要考虑它们之间是否存在依赖关系。
举个简单的例子就能说明问题:抛掷一枚硬币两次,记“出现正面”为事件A,“出现反面”为事件B,问“出现A且B”的概率是多少?正确答案是P(A∩B)=0. 因为无论第一次抛出的是什么,只要第二次抛出的不是正面,那么必然出现A且B。
这个问题其实可以等价地表述成只关于事件B的概率问题: P(A∩B) = P(B) =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