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贫困标准是什么?
一、 什么是“平均可支配收入”,为什么用这个词而不是“人均收入”或“人均可支配收入”呢? “平均可支配收入”是居民家庭全部现金及存款收入的平均值。它和您日常听到的“人均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概念是不同的。
之所以采用该指标,是因为: 第一,在核算城乡居民收入的时候,把所有人看做是一个整体,而每个人收入情况的不同会造成人均数难以反映真实情况,如把60岁以上没有劳动力的人忽略不计,则这个年龄层的人口不管收入高低对人均收入水平影响都不大; 第二,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居民收入主要有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构成,其中前两类属于劳动所得,后一类属于非劳动所得。对非劳动所得暂时不进行统计,会使得统计数据不能真实反映居民的实际收入情况(比如,目前对于农村房屋拆迁等获得的补偿不计入GDP,但确实增加了居民的实物资产,使得居民收入增加)。因此将所有现金及存款收入加总然后除以总人口,能较为准确反映居民总体的收入水平。
二、 为什么要计算“基尼系数”并公布? 衡量贫富分化程度有没有更好的方法?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同时具有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特征——一方面市场机制起到配置资源的作用,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各种手段调节国民收入分配,单纯的比较国外经验可能并不适用于我国情况。
国际通用的基尼系数是测量收入分配差异的常用指标。它是基于如下思想设计的:假如把整个社会人群分为两组,收入高的一组比例(p)占有的收入总和与收入低的一组人数(n)占总人口的比例之比,就是基尼系数: p/n=G 设某地共有5000人,其中2500人是穷人,收入为100元,2500人是富人,收入为1000元,那么该地区基尼系数就为 同样,如果将全国居民按收入分成五组,每组的人数占全体人口的比重恰好等于这组的人的年收入额在全国总收入中占比重,那么这种分法下的基尼系数也反映了社会的收入差异状况。
三、 在计算“收入差距”时,是否考虑了人口结构因素? 考虑了。我们计算的是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收入情况,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有83%是从事生产活动的劳动者(包括从事个体经营的雇主),因此我们的数据已经基本能反映城镇劳动收入群体的实际情况。 对于农村数据,我们以农村居民家庭的调查数据为基础进行了加权处理,使得最后得出的收入差距结果能够较好地代表城镇非劳动收入群体的实际情况。 我们考虑的人口结构因素主要包括性别、岁数、教育程度等。每一类人口的结构因素都对经济收入产生不同影响,从而影响最终的收入差距结果,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我们对未成年人(低于17岁)和老年人(高于60岁)分别进行了加权,因为这两部分人虽然占全社会人口比重很高但却不参加劳动力市场竞争,他们的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非市场渠道(比如社会保障和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