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查村干部吗?
以前,我们这里的村干部,都是村民选出来的,一个村只有一个主任。 后来,不知道怎么规定的,变成了好几个副主任,然后,村里面的事就成了几个副主任商量着办了。
几个副主任中有一个人是本乡本土的,熟悉情况,大家叫他“土皇帝”;其他几个都是外来户,称他们为“外来干部”。 “土皇帝”和外来干部之间相互看不起,矛盾很深。 但不管怎么样,这些副职干部都是由村民选出来的。 到了2017年,不知道哪个昏了头,规定变了——村干部由村民直选产生。于是,原本只需要选出一个主任,现在要选出一堆,而且,居然还有妇女被选进村班子。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更奇怪的是,这些村干部不是以职务待遇来领取报酬的(虽然他们都没有工资)。而是以农村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从农民手里拿钱! 这就是说,那些被选上的村干部,本来应该是领导的人,现在成了农民的经济伙伴,他们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土地征用补偿款和其他农业补贴之类的资金。
作为经济组织的成员,他们享受了分红权,也就有了分配权。于是,他们就把村里的公共财产卖了,填了一些没用的坑,修了一些没人用的鱼塘,把这些钱装进自己的口袋,这实际上是一种贪污、侵占行为。
至于那些被他们占用了的土地,由于不是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得,其实质也是一种侵权行为。 我不知道这种作法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也不知道这种作法有没有法律支持。但我知道,这些人进了班子以后,对村子根本没有任何建设性的作用,反而把村子搅得乌烟瘴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