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雷霆行动是什么?
2018年4月9日起,公安部启动“雷霆行动”,集中打击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等环境资源犯罪。 这是继“亮剑行动”“铲毒大行动”“猎狐行动”后,公安部部署的又一项重大专项行动。
据公安机关初步统计,目前全国共有3.6万家重点排污单位,每年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罚超亿元。其中,因偷排、超标排放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约5000家;因环境违法受到公安立案侦查的单位近2000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2000余件,依法移送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达5000余人。
此次“雷霆行动”将重点打击6类环境资源犯罪:
(一)涉及大气、水土保持和水资源等的污染环境犯罪;
(二)涉油环境污染犯罪,包括非法开采石油、非法运输成品油和非法经营成品油等违法行为;
(三)涉及海洋与海岸带的污染环境犯罪;
(四)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和环境监测领域违法犯罪;
(五)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中发生的暴力抗法、诬陷陷害、干扰破坏公正司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其他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