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老师怎么请产假?
这个事儿吧,要分情况讨论。 我经历过两种情况的产假,一种是顺理成章,一种是暗度陈仓。 先说第一种。 在我们学校,如果女教师怀孕了,按照校规,是必须要向学校报告的,因为学校要为女教师安排相应的孕期保健和产检,这些都有相应的补助。所以,只要女教师正常报告,学校会依法给予相应假期,同时发放工资和缴纳五险一金。这里要注意两点,一是必须正常申报,二是必须是合法孕产。对于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假怀孕”、“偷生孩子”,我听说曾经有学校不予认可并令其退回工资和缴纳保险的情况出现(不过这种情况应该很少)。
当然,这里说的都是正规操作。然而,实际上很多用人单位并不会那么遵守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尤其是教育行业。以我本人为例,我请过两次假,第一次是因为怀孕,第二次是因为流产。两次假期都请了一年,但第二次的假条是我偷偷开的,因为我第二次假条请的时间比较长,而且没有充分理由,所以领导不太想批准,我就趁她和人事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塞给了她们。后来,果然领导没再找我谈话,但此事过后,我在单位里就彻底被边缘化,什么重活累活都被安排给我,美其名曰锻炼新手期的新教师。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题主所说的“老师休产假学校以旷工为由辞退”是完全有可能出现的。 再说第二种。 以我的经验来看,这种情较少见,但不是完全没有。一般来说,只有在女教师请病假(通常请长假)期间,学校才会出现空编,此时如果有新教师入职又正好在哺乳期,学校不可能及时安排她上课,为了避免课务紧张,就会安排新入职的老师休长假等哺乳期满后再来上班。在这种情况下,学校虽然也会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但新入职的教师实际上并没有在单位工作,因此也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从法律上来讲,学校和新教师的劳动关系处于待定状态,一旦新教师回校后不再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学校也将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