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请假会扣考勤分吗?
学生在校期间应当请事假,严格控制病假。学生在上课时间内需要离校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期满应当按时销假。未经批准而离校或请假期满不按时返校的,以旷课论处。对于无正当理由,请假未批准而执意离校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学生一学期请假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的,按照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学生请事假,应当提供家长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因病请假,应当提供医院证明(含相关病历及医药发票等)。学生请假期满,应当按时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学生宿舍管理员处履行销假手续。学生请(休)假,按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学生请(休)假的审查、批准分别按下列规定办理:
1、请假1天(最多连请6天)且不连续的,由辅导员批准
2、连续请假7天(含7天)以内的,由辅导员报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审批,准假证明报学院团委备案
3、连续请假7天至2周(含2周)的,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审批,准假证明报校团委备案
4、连续请假超过2周的,应当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5、学生辅导员负责登记学生请(休)假、准假以及按时返校情况,并定期公布学生请(休)假情况。